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是否屬于工傷?
作者:均鑫管理 發布時間:2022-02-13 23:29:22點擊:1510
不屬于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據此,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傷害的,不屬于工傷。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圍是否受限制?
受到限制。
《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
由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傳染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以前,應當接受隔離治療或觀察,不得從事任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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